政治雷達法律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 第15條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5條

保險業辦理逾期放款及催收款轉銷時,應即查明放款有無依據法令及保險業規章辦理,如經查明已依放款程序辦理,且無違法失職情事者,免予追究行政責任;如有違失,由保險業依其分層負責及授權情形考核處分,涉及刑責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