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優良營造業複評機關(構)資格條件認可辦法 › 第4條

優良營造業複評機關(構)資格條件認可辦法 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複評委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以上畢業,現任或曾任營建(繕)主管機關或相關事業單位之主管職位五年以上者。 二、任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並具五年以上教授營建相關學門之教學經驗者。 三、具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之技師科別或建築師資格,並具五年以上營建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或相關科、系、組、所畢業,並具十年以上營建相關工作經驗者。 五、領有會計師證書並具五年以上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 六、曾擔任營造業負責人或營造相關公會、團體代表人五年以上者。 符合前項各款資格之複評委員於複評小組中各不得少於一人,並注意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水土保持及建築相關專業複評委員人數之配置。 複評委員有變更時,經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之機關(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附複評委員變更名冊及新聘委員相關資格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及營建相關之非營利性民間機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第3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專責業務主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十年以上者。二、具有博士學位,及三年以…第5條申請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之機關(構)(以下簡稱申請認可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及認可費新臺幣…第6條前條第一項第六款複評業務執行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申請認可單位之屬性介紹。二、專責人力配…第7條申請認可單位檢附之文件不合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其於一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第8條申請認可單位經審查合於規定並繳交證書費新臺幣一千元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優良營造業複評機關(…第9條前條第一項認可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機關(構)之名稱及地址。二、負責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第10條中央主管機關於認可證書有效期間內得不定期考核經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之機關(構)業務;經考核…第11條經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之機關(構),以不實文件或資料申請認可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認可證…第12條經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之機關(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一、經依第十…第13條經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之機關(構)經撤銷或廢止認可者,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不得再辦理優良…第1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3條看 優良營造業複評機關(構)資格條件認可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