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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空運運輸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檢具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及下列第二款之證明文件,向海關申請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 一、符合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條件。 二、依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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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