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事細則
› 第8條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8條
工程企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央機關主辦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區之勘選。 二、中央機關主辦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公共設施之移交。 三、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土地行政業務之執行。 四、市地重劃、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等工程標準作業程序之研訂及修正。 五、市地重劃、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等工程人員之培育及訓練。 六、市地重劃、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等工程技術研究發展之研擬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工程企劃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事細則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