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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11條

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現場,除主持人、代表人、選務人員及工作人員外,他人不得在場。 現場使用之道具背景,由本會協調電視臺負責安排,代表人不得異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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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