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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 第14條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14條
本會辦理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應指定監察人員到場執行監察職務,並洽請當地警察機關,調派警衛人員維持會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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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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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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