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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預防保健實施辦法 第3條

各類實施對象預防保健服務項目如下: 一、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一) 身體檢查:個人及家族病史查詢、身高、體重、聽力、視力、口腔 檢查、血壓等。 (二) 健康諮詢:營養、戒菸、戒檳榔、安全性行為、適度運動、事故傷 害預防、心理調適等。 (三) 血液檢查及尿液檢查。 二、兒童牙齒預防保健服務: 氟化防齲處理之口腔預防保健項目,包括檢查、衛教、醫師專業塗氟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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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