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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 第1條
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第1條
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 (以下簡稱本考試) 錄取人員之實習 ,依本辦法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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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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