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 第10條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第10條
各機關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將上年度符合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條件之人員,報送各該主管機關。各主管機關應組成審議小組公正審議,於每年六月底前將審議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主管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應登載於被選拔者個人人事資料。 前項審議小組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條
看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全文
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