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 第12條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第12條

現職公務人員個人或團體符合下列條件者,得頒給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一、個人任職滿五年,最近三年考績(成)均列甲等或職務評定均為良好。但最近三年因下列情事之一,致未辦理考績(成)或職務評定之年度,不受上開服務成績條件之限制: (一)育嬰、選送進修期滿經奉准延長或因公傷病公假期滿仍不能銷假,而留職停薪。 (二)因公傷病請公假或因安胎請延長病假。 二、個人或團體於主管機關推薦參選截止日前五年內,具有下列各目事蹟之一: (一)基於本職專業,長期致力於公益服務,照護弱勢,奉獻社會,事蹟卓著。 (二)積極參與社會及國家事務,實踐熱愛生命、行善關懷、追求正義等,改善社會風氣,具重大貢獻。 (三)在工作中發明、創造,為國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及增進社會公益。 (四)提出重大革新方案,建立制度有顯著成效。 (五)維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源有顯著成效。 (六)防止或挽救重大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 (七)搶救重大災害、危險或消弭重大意外事故,處置得宜,對維護生命、財產有重大貢獻。 (八)察舉不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寧或澄清吏治有重大貢獻。 (九)為國家爭得重大榮譽或利益有具體事蹟。 (十)其他具體傑出事蹟值得表揚。 前項所稱團體,指由機關或跨機關之公務人員組成者。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7條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如發現有不符第八條或有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情事者,各機關應自知悉之日…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公務人員之激勵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第3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指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相當二級或三級機關之獨立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第4條本辦法以法定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第5條公務人員個人在本機關內具有下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予以獎勵:一、及時回應或服務民眾需求,獲致良…第6條公務人員團體在本機關內具有下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予以獎勵:一、如期如質完成主管業務,表現優良…第7條各機關應組成小組,審議前二條獎勵發給事宜。前二條同一事蹟,已依其他法令給予獎勵者,不得再予以…第8條現職公務人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被選拔為模範公務人員:一、品行優良且最近三年考績(成)均列甲等…第9條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由各主管機關辦理,每年定期舉辦一次。各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依現有公務人員總…第10條各機關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將上年度符合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條件之人員,報送各該主管機關。各主管機關應…第11條各主管機關應公開表揚獲選之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狀一幀及獎金最高新臺幣五萬元,並給予公假五日。…第13條公務人員於選拔當年度模範公務人員人選核定前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選拔為模範公務人員…第14條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之選拔,應本獎優舉賢之旨,兼顧官等、職務、性別及機關別等因素,並以最近五年…第15條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由考試院主辦,銓敘部承辦,並由主管機關推薦,將符合選拔條件人員及團體之具體…第16條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每年總獎額以十五名為原則。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個人頒給獎座一座、獎金…第17條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如發現有不符第八條或有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情事者,各機關應自知悉之日…第18條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各機關應自其情事發生後,函送主管機關廢止獲選資格,…第19條各權責機關辦理第五條、第六條獎勵及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事項所需經費,得編列年度預算;辦理公務人員…第20條下列人員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一、行政法人繼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人員。二、公營事業機…第21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11條看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