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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第11條

各主管機關應公開表揚獲選之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狀一幀及獎金最高新臺幣五萬元,並給予公假五日。 前項所定公假五日,應於核定次日起一年內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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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