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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5條

本會政風業務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由銓敘部政風室統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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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