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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 第5條

合聘教師之員額,應由主聘學校列入該校專任教師編制員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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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