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證人辦理防制洗錢確認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可疑交易作業辦法 › 第1條

公證人辦理防制洗錢確認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可疑交易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洗錢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 、第十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看 公證人辦理防制洗錢確認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可疑交易作業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