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 第10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跨國勞動力政策、制度、計畫之研擬、規劃及督導。 二、跨國勞動力法規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擬。 三、勞動力來源國之協調聯繫。 四、外國人入國工作衛生防疫、警政治安、動態管理之聯繫及辦理外國人業務之補助。 五、外國人入國工作之業務宣導、出版品與刊物之編印及發行。 六、外國人申訴、諮詢、直接聘僱、入出國服務及安置保護系統業務之管理。 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仲介外國勞動力之許可、管理、評鑑與專業人員證書之核發及違法查處。 八、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之認可及違法查處。 九、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相關業務之督導、管理、違法案件查處及檢舉獎勵金之核發。 十、其他有關跨國勞動力管理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