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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9條

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能標準、技能檢定與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政策、制度、計畫之研擬、規劃及督導。 二、職能標準、技能檢定與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法規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擬。 三、職能標準建立、發展、更新、維護及公告之管理。 四、運用職能標準之教育訓練及諮詢輔導服務。 五、職業訓練品質規範之規劃、訂定、推廣、輔導、評核、督導及協調。 六、技能檢定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七、技術士證管理制度之規劃與推動及督導。 八、技能競賽之協調與督導及國際技能競賽組織之聯繫合作。 九、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認證單位之核定。 十、其他有關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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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