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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訊作業整體規劃、研究發展與共同規範之研訂及推動。 二、本署與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三、資訊作業之教育訓練及推廣。 四、本署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及維護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五、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發展、管理及推動。 六、本署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七、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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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