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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8條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政策、制度、計畫之研擬、規劃及督導。 二、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促進法規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擬。 三、特定對象就業促進計畫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四、在地就業機會開發及公共就業服務計畫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五、創業協助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六、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之推動。 七、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與職業重建服務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制度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九、原住民族就業促進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十、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促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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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