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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派駐海外機構與人員由當地使館統一指揮辦法
› 第9條
各機關派駐海外機構與人員由當地使館統一指揮辦法 第9條
各機關駐外人員 (包括各駐外情報人員) 如確有不服從該管使館館長之指 揮監督或人地不宜情事,使館館長得報請外交部轉請原派機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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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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