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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農會共同經營機構組織經營辦法 第2條

各級農會共同經營機構區分左列三類: 一、上下級農會共同組織者。 二、同級農會共同組織者。 三、不同級農會共同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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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