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 第28條

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28條

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之規定,於商品檢驗之取樣封存查核業務委託管理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