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業事件審理法 › 第40條

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40條

法院依審理計畫進行訴訟程序,於必要時,審判長得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就特定事項訂定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期間。
AI 白話解釋
← 第39條看 商業事件審理法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