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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62條

商業事件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依民事訴訟法第六編之規定。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合法提出異議者,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應將卷證移送或裁定移送商業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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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