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
› 第2條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 第2條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之委託範圍,包括電量、磁量、微波、光量、溫度、濕度、化學、振動、聲量、長度、力量、質量、壓力、真空、流量、時間與頻率、游離輻射等國家度量衡最高標準之研究實驗、建立、維持、保管、供應、校正、推廣及其他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