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 第9條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情報機關掩護機構之預算、決算,應列為機密;無機密預算者,應隱藏分散於適當之預算科目項下。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