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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 第10條

本會為審查補助計畫之申請,應召開審查會議。 前項審查會議,應就下列審查項目綜評之: 一、申請人之執行能力及財務狀況。 二、計畫可行性及創新性。 三、計畫時程及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四、計畫效益。 五、長期營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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