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法官法 › 第34條

國民法官法 第34條

關於踐行選任程序必要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3條看 國民法官法 全文第3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