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14條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施行期限至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公布生效之日止。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