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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院院長移交,主辦會計人員應編製截至交代日止之各項會計報告,移交新任接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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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