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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第6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方針、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重要措施與政策、組織體制檢討、創新變革之研擬、協調及規劃。 二、博物館館際合作交流、資源共享與整合之蒐集、評析及研議。 三、研考、法制及公關業務。 四、圖書之管理及閱覽服務。 五、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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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