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 › 第3條

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發給照護金項目如下: 一、卹滿遺族生活照護金。 二、遺族病困照護金。 三、遺族及無依軍眷春節照護金。 四、遺族及無依軍眷房屋、燃料照護金。 五、身心障礙官兵生活照護金。 六、身心障礙官兵、遺族及無依軍眷喪葬照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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