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 第9條

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第9條

醫療機構執行約束或限制行動自由時,應將方式、理由、評估頻率、起迄時間及其他必要事項,記載於病歷或相關紀錄。 其他精神照護機構及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約束處置時,應將方式、理由、起迄時間及其他必要事項,記載於相關紀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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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