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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本局組織條例、辦事細則與人事規章之修訂擬議。 二、本局及各分支機構人事管理及查核。 三、本局及各分支機構權責劃分之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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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