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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留學生工作許可及聘僱管理辦法 第10條

聘僱許可因可歸責於外國留學生之事由,致被撤銷者,不得再提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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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