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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1條

取得認可登錄之廠商,其產品之標示、廣告及宣傳不得有使第三者誤解為產品驗證之表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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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