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 第2條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水產品,指水產動物類(哺乳動物類、爬蟲類、蛙類除外)產品及以其為主要成分所製成可供人食用之加工產品或複合性產品。 本辦法所稱評鑑單位,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所屬轄區分局或受委託之機關、法人或團體,執行事項包括書面審查、現場評鑑、(再)追查稽核、登錄事項之變更作業及停工停業案件之受理。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