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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16條

起造人於進行第十二條第一項現況調查、現況測量及第十三條安裝監測儀器前,應先向捷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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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