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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條例所稱本薪,為教職員依規定實領本薪或年功薪。 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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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