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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或技術合作管理辦法 第9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投資或從事技術合作者,由主管機關洽請相關機關依有關 法令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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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