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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法 第34條

對於第三十條第三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三條各款有爭執時,得 由工廠會議決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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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