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第2條

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實驗室:指執行測試工作之實驗室。 二、指定實驗室:指依本辦法取得度量衡專責機關之認可,辦理度量衡器型式認證測試工作之實驗室。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