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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檢覈辦法 第10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檢覈者,應繳驗畢業證書或軍法官考試及 格證書、任職令、任官令、兵籍表謄本及服務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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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