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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標準實施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政策上需積極辦理具有獨特性、單一性、就業市場需要性及其證照有法規 效用性等特定職類,依前條申請辦理評鑑者,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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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