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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作條例 第5條

技術合作之當事人,其提供專門技術或專利權之一方,稱為技術人,他方 稱為合作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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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