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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法 第6條

提存物以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動產為限。 提存物不適於提存,或有毀損滅失之虞,或提存需費過鉅者,提存所得不准許其提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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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