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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記者法 第12條

新聞記者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新聞學術及新聞事業之研究與發展事項。 二、關於三民主義之闡發與國策之推進事項。 三、關於宣揚政令與協助政府之宣傳事項。 四、關於社會文化之促進與地方風習之改良事項。 五、關於新聞記者品德之砥礪與風紀之整飭事項。 六、關於新聞記者共同利益之維護增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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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