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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 第10條

替代役役男停役,於停役原因消滅依法回役時,戶籍地公所應將役籍異動事項登錄於役籍表(六),並於接獲訓練或服勤單位通知回役替代役役男已報到時,應即將役籍資料移轉至其役籍管理單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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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