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事訴訟法施行法 › 第20條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20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二項施行時,訴訟不經裁判而終結已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者,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