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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 第12條

審議不公開,主任委員及委員應各自陳述意見,記入審議簿;與會人員對審議經過應嚴守秘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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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