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防法 › 第31條

民防法 第31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民防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